济南市科技局关于印发《济南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服务驻济高校、科研院所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济南市科技局2020-06-05 09:19

各区县科技局、济南高新区科经局、莱芜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南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服务驻济高校、科研院所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26日

济南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服务驻济高校、科研院所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动员全市上下振奋精神、聚力攻坚,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攻坚行动,全力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打造济南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围绕产业技术需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高端资源与我市产业深度融合。现制定济南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服务驻济高校、科研院所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济南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以省市共建的山东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1”为核心,以科技成果评估鉴定服务、挂牌交易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金融服务、园区落地服务、技术经纪业态培育“6”服务为支撑,服务“N”家驻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打造济南科技成果转化“1+6+N”平台服务体系,成为省级市场统领、区域行业联动、线上线下互补、公益服务支撑、市场主体运营为特色的全链条式服务体系,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科研成果向企业输出的科技成果转化通道。

(二)行动目标

到2022年,争创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和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向全省乃至全国输出技术转移生态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成功案例。与50家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科技园区签署服务协议,评估、挂牌科技成果600项,新培育技术经理人1000人,技术交易额达到4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聚资源,搭建先进科技成果聚集平台

聚集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先进科技成果,实现科技成果供给方、需求方、资金方精准对接,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线上线下服务链条。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政策等科技要素,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共用。组织线上先导、线下联动的科技成果推介会、交易会、科技成果直通车等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省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济南)为驻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业创业共同体提供科技成果公示、招商挂牌服务,利用线上1000万日活点击率平台,线下1000家专业技术经纪人团队推介科技成果,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题、职务成果转让风险问题。高校、科研院所持有的科技成果通过平台挂牌转让,实现职务成果技术市场规范转让,规避国有成果转化风险,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引进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评估单元——知识产权全景评价系统,实时汇集全球专利、人才、产业等数据。以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财政厅第三方评估机构库为基础,建立300家专业评估机构库。使用科技雷达服务系统为科技成果提供项目预评估服务,预评估后通过平台挂牌招商,征集企业需求,组织合作评估机构评估定价,为驻济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提供规范、高效的科技成果评估服务。

依托千慧知识产权集团、山东齐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济南市知识产权服务联盟等30家知识产权服务成员单位,提供知识产权申请、变更、备案、专利维护服务,并与挂牌交易相结合,实现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到2022年,评估、挂牌科技成果600项。

(二)育队伍,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

组织开展需求性、针对性培训,举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提高技术经理人综合服务水平,培育一批通业务、精技术、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能创业的技术经理人队伍,挖掘企业需求,促进成果转移转化,活跃技术市场。到2022年,新培育技术经理人1000人。

(三)融资金,科技企业与金融资本融合发展

依托科技融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科技合作银行等合作机构,定期推送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先进科技成果,通过线上线下路演活动,架设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投资机构双向沟通通道。联合投资公司、担保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金融综合服务,建立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服务机制。建立担保、保险、创投、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伙伴关系,提供商业贷款、担保、股权投资等“一站式”、“窗口化”服务。

(四)孵项目,初创企业孵化落户科技园区

联合科技金融大厦科技服务机构提供前端咨询服务,中端技术、资金、市场对接服务,后端产品推广服务,将创业企业“孵”出来。签署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合作服务协议,吸引企业、科研院所落户科技园区,参与建设专业化、开放式的孵化器,入孵企业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合作园区落地。实验室研究阶段的项目,引导投资转化方进入园区孵化器,中式熟化阶段的项目,引导进入企业加速器或直接落地产业科技园。

(五)重服务,成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队

成立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估中介机构、交易机构、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企业、科技园区组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团队,负责平台“1+6+N”服务体系内科技成果筛选、评估、作价、项目落地等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区县科技部门、成果交易中心、科技服务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进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模式,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推进资源库建设。梳理科技成果信息、企业需求信息,推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共同体开展产学研合作,创新科技成果资源共享服务模式。

(三)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培训、宣讲、解读,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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