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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09:45
一、基本情况
(一)2016年12月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鄄城县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规划面积9.55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4.5平方公里,属于精细化工园区、兼顾发展医药产业。
(二)鄄城县化工产业园位于城区东北部约3公里处,公共基础设施完备。
1.园区内建设二级标准道路76.3公里,道路全部完成了高标准绿化、亮化。并建有2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个。
2.园区内建设24公里公共管廊,园区实施集中供热和工业气体集中供应。
3.化工产业园拥有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设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并建有1个公共消防站和12个企业消防站。
(三)鄄城县化工产业园正在(计划)建设智慧化工园区,拟利用新一代信息与通讯技术整合化工园区信息资源,在安全管理、环境监测、应急响应、能源管理等领域实现智能化管理。
二、产业发展
(一)鄄城化工产业园初步形成以精细化工为龙头的产业链,园区内主要产业包括:主要产品为精细化工制品及以三氯异氰尿酸和二氯异氰尿酸钠为主的杀菌消毒剂等。
(二)截至2017年底,鄄城县化工园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5亿元,注册企业45家,累计上缴税收4.7亿元。2017年,鄄城县化工产业园完成工业总产值63.7亿元,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为0.82%。
三、招引政策
(一)土地出让政策
对新建第二产业项目,投资密度在150万元/亩以上,项目建设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化工项目建设容积率在0.6(含0.6)以上,实行分类享受土地出让优惠政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给予土地出让优惠政策。凡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1亿元(含1亿元)—5亿元的项目,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时每亩缴纳3.8万元(其中土地规费2.3万元、农民失地保险金1.5万元),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据实缴纳。
(二)税收奖励政策
招商项目除享受国家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外,对新建制造业项目,根据固定资产投入及产业类别,享受有关税收奖励政策,税收享受三年优惠政策,即按企业前三年所缴企业所得税的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三)环境服务政策
1.对招商引资项目实现“八通一平”(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宽带、有线电视等八通,土地平整)。厂区外道路由县政府统一施工建设,给水、排水、燃气管道由县负责铺设到厂区门口,电力、通讯、宽带、有线电视线路由县负责到达厂区外。
2.县政府成立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及时解决建设、生产中遇到的各项困难,提供全方位服务。
3.项目相关手续由招商单位代办、协办,实行全程服务,不收取任何代办、协办费用,需要交纳的其他费用按收费政策执行。县内有关手续统一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实行限时办结。
4.对外来客商和引来的各类人才以及配偶、未婚子女,可免费办理本地城镇居民户口,对其子女入托、入学优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