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方出台21项措施 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2020-03-18 17:43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3月18日讯(记者 李立红) 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21项具体措施、四个手段,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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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黄莹/摄)

  “省检察院出台《实施意见》,目的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服务保障企业,两手抓、两手硬,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王小玉介绍,《实施意见》共6个方面、21项具体措施,涵盖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检察监督等内容。

  王小玉说,《实施意见》着重围绕用好四个手段:一是打击手段,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各类危害企业发展的犯罪,坚决惩治涉企相关职务犯罪,务求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二是治理手段,配合开展对企业周边治安乱点的专项整治,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妥善处理涉企矛盾纠纷,健全检察长直接联系企业、重大项目的常态化机制,营造企业发展所需的安定环境。三是监督手段,依法监督纠正利用公权力插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或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优先快速办理进入检察环节的涉疫涉企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认真办理因疫情引发的涉企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案件,提升检察监督质效。四是保护手段,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办理与疫情相关的涉企刑事案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一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少捕慎诉司法检察政策,对涉企案件实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每案必查”,对涉案企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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