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49号,是山东省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同时是山东省心理咨询中心、山东大学附属精神卫生中心。中心作为全省唯一的省级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着全省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社防、康复、司法鉴定、戒酒戒毒、心理咨询、对外学术交流和基层精神科专业人员的培训任务。中心临床科室齐全,开设有精神科、老年心理卫生、儿童心理卫生、心理咨询与治疗、身心疾病、睡眠障碍、物质依赖等科室,其中1个国家级重点专科,2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精品专科,现开放床位1300余张。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专家、教授,现有在职职工6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0余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20余人,临床医师大部分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中心先后荣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等荣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中心拟招聘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职称资格、执业资质、工作经历或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其他
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shandong.gov.cn/)、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网站(http://www.sdmhc.com/)及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7日8:00-11月25 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并以“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作为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如:张某某+山东大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博士研究生+精神医学1),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dsjswszxzp@163.com,完成网络报名。附件每个文档均以“本人姓名+文档内容”命名,并按下列顺序放入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邮箱:①有本人签名的《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PDF格式)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PDF格式)、《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xls格式);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已经注册人员需提供执业证书)、身份证扫描件;③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④有专业方向、工作经历等要求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扫描件等材料;⑤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及留学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⑥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报名初审。中心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可通过电话查询。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等方式组织。具体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在中心官网(http://www.sdmhc.com/)另行通知。
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中心人力资源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对考察对象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心官方网站公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336694
监督举报电话:0531-86336785
地址: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燕山院区办公楼4层人力资源部(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东路24号)
八、其他
未尽事宜,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附件查看/下载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汇总表.xls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