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政策再升级,菏泽市出台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30条”

来源:菏泽日报2023-05-25 10:07

4月6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关于加强新时代菏泽市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措施》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等情况。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措施》包括八大模块、30条政策措施,聚焦人才发展,强化人才服务,将更好地服务菏泽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产业人才集聚行动

《措施》提出,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水平国际一流的顶尖人才,提供个性化支持。围绕“231”产业体系,每年遴选30名左右领军人才。对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给予50万元—100万元配套资助,对泰山系列人才给予30万元配套资助。对研究能力和水平国内领先、能够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打造牡丹系列人才工程,聚焦产业和社会民生事业遴选一批业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和行业领域优秀人才。

实施青年人才引育行动

优化事业单位引才方式。对文教卫体等行业、急需紧缺专业、偏远乡镇等引进“双一流”高校毕业生确有困难的,根据现实需求放宽引进条件。

对非放宽条件标准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人才,给予每月2000元、1500元、1000元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加大企业引育人才支持力度。对民营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本科人才,市县两级最高给予每月6000元、4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补贴三年;市属国有企业参照制定补贴条件和标准。在职攻读研究生取得学位后返回企业工作的,按照学费的50%奖励给个人。

推进实用人才加快成长

实施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计划,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才,经考察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支持人才申报高级职称,按照副高级每人5000元、正高级每人8000元给予奖励。实施技能人才引育计划,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由在人社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技术等级一级职工,给予5000元奖励。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选派医疗、教育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乡村中小学挂任副院长、副校长。从高校院所、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遴选一批专业技术人才、科技人才到重点镇挂任科技副镇长。

打造创新驱动发展引擎

优化重点创新平台布局,推进“一企一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省级、国家级重点创新平台,给予10万元—200万元资金支持。打造多元化科创平台,支持企业在外设立协同创新中心、离岸创新基地、人才飞地等研发机构,聘用人员享受我市全职人才同等待遇。对院士合作协同创新平台承建单位,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经费补助。支持返乡创业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在外人才数据库和返乡创业项目库运行机制。打造青年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打造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青年创新创业联盟,推出互助式青年创新创业服务清单。

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编制管理模式,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蓄水池”,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机构编制保障。支持事业单位自主引才,进一步落实高校、公立医院等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在人员控制总量内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自主制定引进人才的标准、条件,自主组织人才引进活动。

持续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引导整合放大金融政策资源优势,推动构建支持人才创业创新的多元投融资体系,持续加大人才金融支持力度,逐步实现“应贷尽贷、应保尽保、应投尽投、应担尽担”,为人才企业提供从初创期、成长期到发展壮大期的全周期金融支持。促进社会资本对人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吸纳国内外投资机构来菏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3年内每年按不超过其净收入的2%给予奖励。强化创业担保贷款保障,对返乡创业人才给予不低于1.2万元资金支持补贴。对创业个人提供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贷款,对合伙经营的提供最高60万元资金支持贷款,对创办小微企业的提供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贷款。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完善人才多元激励机制,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发生投入视为当年考核利润,工资可实行周期制管理,不受当年单位工资总额限制。完善引才奖励机制,对社会机构和个人,推荐引进国际顶尖人才的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推荐引进国家级领军人才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推荐引进省级领军人才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对引才成效显著的海内外招才引智派驻机构,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

全面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搭建一体化人才服务平台,构建“一网一库一平台”。打造人才安居服务,硕士、博士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给予3万元资金支持、5万元资金支持补贴,同时引导开发商对人才购房给予折扣优惠。解决人才后顾之忧,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绿色通道服务,管理期内全额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内产生的费用。提升人才服务市场化水平,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提供3年免费办公场所;新获评全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的机构,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对促进行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筹建人才主题公园。

分享

热点推荐

Copyright © www.selectshand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86-531-8901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86-531-89013562    +86-18678817218

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

+86-531-85193668    +86-18678828218
selectshandong@shandong.cn

版权所有 © 2022 山东省人民政府 保留一切权利

鲁ICP备09023866号-50

承建单位: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