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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网2023-06-12 16:25
6月5日上午,聊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聊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聊城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于得华就科技创新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所做出的相关工作展开介绍。
于得华表示,近年来,市科技局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给予10万元补助,对被认定机构受理但未通过认定的给予3万元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中小微民营企业可参加山东省创新竞技行动计划,省财政对获奖的新锐类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精英类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科技经费支持,市财政将按1:1给予配套支持。制造业民营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中的投入研究开发费用,可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10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成本的200%摊销。
市科技局紧紧围绕民营经济实际统筹谋划、全盘布局。对民营企业牵头建设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市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对绩效评估合格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择优给予2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升级为省级技术中心的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级重点实验室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优先给予优秀等次重点实验室实施竞争性平台项目。对备案为新型研发机构后并评价为优秀的,在省财政给予最高10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给予1:1配套支持。
在关键技术攻关方面,市科技局着力推动企业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一批重大技术难题。市财政对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计划项目的民营企业,给予上年省拨经费30%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配套奖励。鼓励民营企业出题,高校、科研院所解题,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到位经费超过10万元的,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方面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市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攀登计划,对每个项目平均支持强度不高于50万元。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开展技术难题攻关,每个项目支持不低于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20%,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市科技局注重坚持协同创新,加大人才引进培育力度。对入选泰山创新领军人才,支持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每名全职入选者个人补助30万元、科研经费70万元,给予每名兼职入选者个人补助15万元、科研经费35万元。其中,拟全职引进的入选者,实际到岗后按程序拨付资助经费,市财政给予 1:1 配套。
市科技局充分发挥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等核心要素作用,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取得新进展。民营经济企业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按照年度技术合同免税交易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为促进民营企业更好掌握前沿技术,聊城市建设了聊城市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科技查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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