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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日报2024-04-03 09:34
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需要更有力的政策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日前印发实施《青岛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从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扶持服务业平台企业发展壮大、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等十个方面推出财政支持政策,“真金白银”全面支持青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文件有效期3年,每年执行资金约5000万元。
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青岛每年持续推动一批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撑服务业转型升级。2024年,青岛共有61个项目入选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名单,185个重点建设项目和44个重点储备项目入选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名单。下一步,青岛将对入选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的项目争取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对入选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库且建设进度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其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建设进度等指标开展评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按规定给予补助。
扶持服务业平台企业发展壮大。2023年,青岛共有青岛智链顺达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入选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平台企业名单,共获得1000万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数量和争取资金均居全省前列。梯次培育服务业平台企业,《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对入选市级服务业平台企业库的企业,按照其经济社会以及财力、就业等指标开展评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按规定给予补助。
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选项”。青岛出台《青岛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5年)》,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赋能制造业能级跃升。根据《若干政策措施》,青岛将对新获批的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开展两业融合试点。青岛近年来积极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着力放大“青岛制造+青岛服务”耦合效应,构建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试点培育体系,探索两业融合的“青岛模式”,国家级两业融合试点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城市首位。《若干政策措施》将对试点培育给予进一步支持,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服务业企业创新发展。作为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载体,截至目前,青岛累计培育30个市级服务业创新中心,16个服务业创新中心入选省级梯队。按照《若干政策措施》,青岛将对新获批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的承担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打造高能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青岛已累计培育60个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其中10个获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产业集聚引领区域经济增长。下一步,青岛将对新获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运营主体,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专业特色楼宇。楼宇经济是产业经济的重要载体。2023年,青岛全市税收亿元楼宇达到102座,10亿元楼宇达到6座。《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根据《商务楼宇等级评定》团体标准,对经认定的超甲级、甲级楼宇,入驻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整体营业收入(销售额)较上年度增幅超过10%的,按规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引培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按照《若干政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将选树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资源整合力的高端人才,引进一批服务业领域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育一批紧缺高技能专业人才,对新获批的省级服务业专业人才,统筹省级资金给予每人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培育服务业经营主体。《青岛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争取到2026年,全市规上服务业企业总数突破3700家,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达到5000亿元规模。根据《若干政策措施》,青岛将对每年1-10月规上服务业企业新增数量、净增数量和营业收入等指标评价前5名的区(市),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奖励我市新引进的服务业企业、工业企业剥离成立的服务业企业、“小升规”等新纳统企业。
实施服务业正向激励评价,青岛已连续两年在全省服务业正向激励评价中排名第一,累计获批该专项资金2100万元。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青岛也将对区(市)服务业发展进行正向激励评价,评价以上一年度服务业对本地区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幅度明显的市为实施对象。按照《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将对年度服务业对本区(市)经济增长贡献率及提高幅度等指标评价前3名的区(市),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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