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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6 09:24
大众网临沂·海报新闻5月15日讯(记者 邓梦娇 王艳彩)5月15日,是第十个全国打击防范经济犯罪“5.15”活动宣传日。15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场获悉,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07起,破案685起,涉案价值近2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85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2亿余元。
近年来,“互联网+”下民间金融投资资讯类公司大量成立,数量猛增,部分投资公司出现了超业务范围经营的情况,导致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高发,严重侵害了群众财产安全,危害了金融市场管理秩序。对此,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积极开展摸底排查,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强力侦查破案挽损,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去年以来,全市共立非法集资案件52起,立传销案件60起,打击处理了一批犯罪分子,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态势。
新闻发布会现场,临沂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张元学介绍了非法集资和传销犯罪的特点。非法集资犯罪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犯罪,其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高息诱惑。作案分子抓住利用群众的这种心理,放出高息诱饵或在初始阶段按时兑现高息,从而吸引群众大量投入或反复投入,客观上出现了群众两眼盯住高息、作案分子两眼盯住本金的现象。
通过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来看,当前非法集资主要有涉众性、广域性、欺骗性、有组织性、发展迅速性、危害性等规律特点。非法集资案件往往涉及人员众多,凡是网络覆盖的地方,都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地点。该类活动内部结构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很多非法集资的犯罪分子都紧跟中央经济和民生政策提法,以吸引不明真象的群众参与,具有极强的欺骗性。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破坏国家金融秩序,侵犯群众财产安全,参与群众往往血本无归。
“传销犯罪模式杂、花样多,辨别是不是传销,关键记住这三点: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计酬,符合以上三点就是传销。”张元学介绍,传销组织利用当前存在的贫富悬殊、就业压力大等社会问题,把传销活动渗透到急于就业和脱贫治富的群体,以学生、农民、下岗职工、老年人等为主,而且逐渐由低学历、低收入人群向高学历、高收入且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群发展,特别是诱骗大学生传销现象较为突出。新型传销组织逐步摒弃传统的限制型“授课”和组织模式,授课地点多变,刻意营造“团结、友爱、亲密”的家庭氛围,人身控制不明显,来去较自由,同时又采取统一配备手机号码、定期电话短信拜访、询问行踪等变相控制方式,呈现“外松内紧”式。
针对当前非法集资和传销的规律特点,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法律意识,正确认识非常集资、传销犯罪活动。掌握识别非法集资、传销的基本知识,如一时难以分清,可到公安或监管部门咨询。要提高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观,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脚踏实地,勤劳致富。同时,提高维权意识,积极配合执法机关。在发现被骗或周边人员参与集资、传销活动以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的证据线索,及时举报、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于及时、准确的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