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峄城区化工产业园区

来源:选择山东2022-04-02 17:11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31日,省化工专项行动办对我区化工产业园进行了公示,规划面积7.57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4.99平方公里,属于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主导产业)类化工园区。

园区处于京沪城市发展轴和鲁南城市发展轴交汇之地,京沪高铁枣庄站位于北京、上海的中间点,距两地分别只有2.5小时的车程,实现了“朝发夕返”;距徐州观音机场仅1小时车程,凸显了园区交通便捷的独特优势。园区规划范围内建设条件较好,且位于生态红线以外,属于适宜建设区。

园区基础设施基本齐全:(一)集中供水方面。园区内配有4处深水机井,园区企业由枣庄市清源供水有限公司统一供水,目前可满足园区生产用水需要。

(二)集中供电方面。园区境内有110kV变电站2座,35kV变电站2座,能够满足有一级负荷和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需求。同时供电线路按道路规划纵横建设,实现了园区整体双电源供电。

(三)集中供热方面。园区由亿利洁能科技(枣庄)有限公司建设的集中供热项目,总占地30亩,主要建设2×35t/h、1×75t/h微煤雾化锅炉,以及供热站工程的生产、辅助生产工程及有关建筑,年供热可达294万吉焦。目前,一期2×35t/h微煤雾化锅炉已于2017年下半年投产达产,供热管道已铺设到园区现有企业,可满足园区近期规划用热需求。

(四)集中污水处理方面。综合污水处理厂由枣庄华清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占地面积20亩,一期处理规模为3000t/d,正常运行。废水由“一企一管”收集,经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设施排入淘沟河。为更好地满足园区今后发展规划需要,综合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紧张的施工建设中,预计2019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五)消防设施方面。现有二级消防站1处,并根据园区产业特点和产品特性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购置了水罐泡沫消防车5辆及消防器材等应急救援工具和设施装备,配有10000立方备用水池,园区周边2公里内还有消防水源3处,能够满足园区应急救援需求。同时为满足今后园区发展规划需求,目前正新建建设特勤消防站1处。

(六)园区新建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和专用车道。

(七)监测监控系统方面。建设了枣庄市峄城区化工产业园安全环保应急一体化系统监测监控指挥平台,实现了对园区安全环保和应急救援全面的全天候的实时监控。

二、产业发展

园区立足区域煤化工产业发展基础,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链,重点以精细化工、化工新材料为主,将园区建设成为多产品链、多产业集群的枣庄市生态型化工产业示范园区。园区内现有企业共16家,化工生产企业9家,其中非危化品化工生产企业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2家,主要产品有HEDP、四聚乙醛、磷酸三甲苯酯、磷酸三二甲苯酯、甲醛、草酸、合成蒽醌、溴靛蓝、无水氯化钙等,2018年工业总产值65亿元。

三、招引政策

土地扶持政策: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一次性投资在5000万元(含)—1亿元的工业项目(不含风电、光伏和资源类项目。下同)、注册资本500万美(含)—1000万美元(含)的外资项目,按土地出让金区级净收益部分(区级收益扣除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社保资金、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下同)的60%扶持企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按土地出让金区级净收益等额扶持企业发展。以上扶持资金,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进度分阶段兑现: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后,兑现70%;全部完成后,兑现剩余部分。

厂房租赁扶持政策:以租赁形式取得标准化厂房使用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达到4000元/平方米以上项目、年纳税额达到300元/平方米以上项目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计划项目,自项目合同约定投产之日起,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净得财力部分,前两年由同级财政给予50%扶持,第三年至第五年给予25%扶持。

税收扶持政策:外来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自纳税之日起,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净得财力部分,前三年由同级财政等额扶持企业发展,第四年、第五年给予50%扶持。

在峄城境内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类企业,自纳税之日起,企业上缴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净得财力部分,前五年由同级财政给予60%扶持。

收费扶持政策:新建工业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开工建设,办理相关手续时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国家、省、市的部分帮助企业争取按下限收取,区级职权范围内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同级财政等额扶持。

企业厂房建设工程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一层(含单层)全额征收,第二层全额征收,由同级财政按征收额的50%给予扶持,第三层及以上全额征收,由同级财政按征收额给予等额扶持。

附则: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亿元以上服务业项目;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民营100强企业、知名上市公司及经国家、省认定的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对我区新旧动能转换有重大引领作用的“四新四化”项目;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及科研院所知名专家等来我区直接投资合作项目,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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