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引进人才 枣庄出台人才新政18条

来源:2018-08-22 20:28

近日,解读《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枣庄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才办主任公丕彦就《实施意见》做了简单的说明和介绍。

公丕彦说,《实施意见》于5月18日正式印发实施,共4个部分18条。认真贯彻省《意见》精神,结合枣庄实际,确定“柔性、实用、精准、创新”的总体思路,着力提升枣庄市人才政策的区域竞争力。

根据《实施意见》,枣庄将实施精准有力的高端人才引育工程。实施柔性引才“百人计划”,每年柔性引进高端人才100人以上。实施“枣庄英才计划”,将枣庄英才集聚工程与其他人才工程整合,调整支持范围,加大支持力度。实施海外引才“海纳计划”,对来枣庄市创办企业的海外人才,符合条件的直接给予20万元创业启动扶持资金;对新认定的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市财政给予100万元资助,每增加1户留学人员创业实体奖励10万元,入选省级和国家级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配套奖励。

健全以用为本的本土人才开发体系。实施枣庄籍人才回流“桑梓计划”、青年人才“圆梦计划”,对择业期到枣庄市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市、区财政各承担50%,按月发放到个人社保账户,连续发放3年。对来枣创业的大学毕业生,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打造充满活力的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实施“鲁南人才驿站”提升工程,鼓励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50—200万元的资金扶持。实施企业创新平台“升级工程”,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创新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的奖励。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壮大工程”,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助。

着力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为高层次人才发放惠才卡,设立人才服务专门窗口。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毕业5年内到枣庄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在枣庄市购买首套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分别补助10万、5万、2万元;通过各类人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补助20万元,补助资金由企业所在地区财政承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成果转化收益合理分配机制。成立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专项组,统筹协调重点工作推进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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