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校园招聘公告

来源: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05-26 14:2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2年市卫健委直属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校园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三)国内外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应聘初级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资格条件;

(五)国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博士研究生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及批次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用人单位网站通知为准。

三、招聘组织

(一)报名

采取发送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6日8:00至2022年6月9日17:00,以邮箱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填写相应资格审核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在报名时间段内发送至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邮箱(wfcdc_rsk@wf.shandong.cn),邮件及文档命名均为“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相应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本人签字的《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须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   

(2)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明);

(5)在校期间成绩单;

(6)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得的荣誉奖励;

(7)留学回国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招聘岗位的要求。因提交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由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考试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以考试通知为准。

1.考试人员范围

根据各招聘岗位条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2.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加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计算成绩。

(1)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衡量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列入笔试范围。按照1:3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2)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根据专业不同分设考试科目。主要考察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研究确定。

(3)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进行加试排名。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体检由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进行。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采取查阅档案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现场情景测试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或学院盖章并密封出具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最后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市卫健委和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潍坊市卫健委审核同意后报潍坊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不再安排递补。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原则上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事业编制人员。符合条件的享受中共潍坊市委、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潍坊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待遇。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时了解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公告由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1.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 http://wsjkw.weifang.gov.cn/wfsjkzx/

0536-7522298  18865369681

2.潍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咨询电话:

http://wsjkw.weifang.gov.cn/

0536-8090288  809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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