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主要从事临床专业工作和课题研究,一般要求在站工作二年,除提供医院所能提供的最佳科研资源外,在站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一)工资福利
1、在站期间,给予年薪36万,其中基本年薪26万,奖励年薪10万(每考核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医院每年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组织一次健康查体,享受相应级别的医疗待遇。
(二)科研启动经费
进入济南市中心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全职在站博士,近五年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每年5万元,连续3年:
①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3 篇及以上;
②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2 篇,且其中 1篇 IF≥3分;
③做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④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前两位)。
(三)市级相关补贴
对于入职的全职博士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对新入站的博士后,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 12万元。
2、对在站博士后人员获批国家、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给予 1:1 配套资助,对市级优秀博士后科研项目,分等级给予资助。
3、博士后人员出站后在我市单位就业的,给予10万元留济补贴。(不含入站前已在济在职人员)。
(四)市级购房补助与租房补贴
根据济南市人才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购房条件的首套住房享受15万元的安居补贴或每月1500元的租房补贴(最长发放三年,购房补助与租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五)职称评审
按照《山东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暂行办法》(鲁人社字〔2019〕128 号)和“济南市2019 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说明”职称晋升政策,出站后留我院工作的,可参加正高级职称的评审。
(六)其他待遇
1、博士研究生来院考察,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需按照医院要求开具相关票据)。
2、入站人员有意留院工作的,按照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等简化招聘方式引进,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