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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日报2022-11-04 11:24
为持续实施“创业齐都·乐业淄博”计划,淄博市人社部门先后建成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鲁中高层次人才创业园两大市级创业孵化平台,分层次为创业者提供零成本、全周期创业服务,打造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创业创新阶梯孵化服务平台。
淄博市创业孵化中心位于张店区南西六路21号(原淄博劳动大厦),于2017年5月投入运营,2018年被山东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总面积2万平方米,有联合创业工位和独立办公室,配备会议室、商务接待室、洽谈会客区、培训室、创业书吧、文体健身房、创业成果展厅、配套停车位等,可满足不同规模企业办公需求。园区入驻企业涵盖电子信息、软件研发、智能制造、工业设计、文化传媒、能源环保等领域。
鲁中高层次人才创业园位于张店区华光路与香港路交汇处创新谷A座东区三、四层,总面积1.1万平方米。入驻企业以新材料、智能装备、新医药、电子信息为代表的“四强”产业为主。园区致力打造人才智力集聚、科技创新活跃的高层次创业创新载体,通过搭建博士联盟、专家智库等平台,为园区提供高端智力、项目资源支撑和保障,建设高端智力密集区、科技创新活跃区和新兴产业培育区,着力构筑全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高地。
目前,在京鲁科创集团运营下,双园区与国内36家高校院所、专业机构深度合作,创新建立“项目库、人才库、资本库、需求库”四库服务模式,通过链接顶级资源,提供创业导师、创投基金、财税法律和高企培育、项目申报、技术对接、人才引进等40余项“管家式”创业服务,为企业提供从初创、成长到成熟全生命周期的帮扶孵化。
园区定期举办企业沙龙主题活动,开展项目孵化、企业培训、推介与路演等一系列对接活动,同时对园区内外人才、项目、技术、平台、资金等资源进行高效整合,实现服务与人才的精准对接和创新创业要素的合理配置,打造人才、资源共享体系和服务精准、集约高效、结构优化的创业创新孵化生态链。
入驻条件
①入驻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并在自己创办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2年以内淄博市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
3、在淄博市未享受过其它创业园区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4、入驻企业主要为:电子信息、软件研发、智能制造、工业设计、文化传媒等具有较好潜在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类型。
②入驻企业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者(法定劳动年龄内劳动者)应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创业者未享受过其它创业园区房屋租金减免政策;
3、入驻项目主要为:电子信息、软件研发、智能制造、工业设计、文化传媒等高成长性企业以及具有较好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和创新创意型的创业项目。
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驻
1、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其他企业从事全日制工作的;
2、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其他企业持有股份的;
3、申请入驻的企业是其他企业的分公司、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的;
4、初创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入驻咨询:0533-2856177,18264365303。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杨淑栋通讯员孙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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