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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2019-01-02 11:19
12月17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了《东营市机构改革方案》。12月22日上午,市委六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2月22日下午,市委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明确东营市机构改革的任务书、路线图,对全面推进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
机构改革后,我市共设置党政机构47个。党委机构12个,包括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1个;政府工作部门35个。
今年12月底前,我市要完成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挂牌工作,明年1月底前完成人员转隶工作,3月底前印发市级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基本完成市级机构改革。
说明: 中共东营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1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室挂市档案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牌子;组织部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说明: 东营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共35个。办公室挂大数据局、口岸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科学技术局挂外国专家局牌子;自然资源局挂林业局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水务局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牌子;农业农村局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畜牧兽医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行政审批服务局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始终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做到六个“贯穿始终”
《东营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起草,严格按照中央改革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东营市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始终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设计,做到六个“贯穿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把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始终,把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贯穿始终,把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贯穿始终,把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发挥地方积极性贯穿始终,把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贯穿始终。
落实“规定动作”,对应中央机构改革、与省级机构改革相衔接,优化设置相应机构和职能
在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方面。组建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
在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方面。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对台工作、民族宗教工作、侨务工作。
在对应省政府组成部门调整方面,加大机构统筹优化、归并整合力度。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15个政府工作部门。重新组建市科学技术局、市司法局等2个政府工作部门。由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组建政府工作部门2个,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便于工作沟通衔接,对应省能够设置而市里受机构限额所限,无法设置为实体机构的,采取挂牌方式解决。
发挥“自选动作”,突出东营特色因地制宜调整设置的机构和职能
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要求,地方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特点,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有关机构和配置职能。根据这一要求,我市因地制宜设置了3个机构。
一是组建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为统筹海域利用,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维护渔业生产安全,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在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海洋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海洋经济运行监测、渔业管理、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等相关职责基础上,组建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二是组建市投资促进局。为统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增强部门单位间工作合力,打造专业化、市场化招引队伍,构建高效的“双招双引”管理服务和运营模式,整合市投资促进局承担的行政职能,组建市投资促进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三是组建市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为进一步推进产业融合、产城融合、油地校融合,搭建油地校沟通交流平台、人才专家平台、科技合作平台、项目转化平台,开创油地校深度融合发展新局面,整合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市油地校结合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能,相关部门的油地校共建管理协调相关职责,组建市油地校融合发展办公室,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深化市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整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为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更好发挥其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将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深化群团组织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坚持面向基层,将力量配备、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更好适应基层和群众需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除“事业局”
将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党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再将行政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剥离行政职能后,撤销12个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调整14个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其他承担行政职能的科级事业单位一并进行调整。
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对涉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同步进行调整,并加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力度,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的事业单位。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队伍减少层级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执法工作的部署,落实省委有关要求,继续深入推动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领部门综合执法。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除上级有明确规定要求外不再新设市级行政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积极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市本级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避免重复执法。强化市级统筹、协调和指导职责,市级部门主要负责政策制定、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以区级执法为主的,市级现有执法队伍逐步清理消化。
全面落实“一次办好”,加快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把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落实省“一次办好”改革,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微观管理事务,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资质资格、中介服务等管理事项,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扎实推进“减证便民”“证照分离”、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准入门槛等措施,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部门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严禁越权审批。坚持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规定的、省委要求的机构限额。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不得突破市级党政机构编制总量,严禁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置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管理编外聘用人员。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和配备的职数。从严从紧控制党政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事业局”。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调整理顺市以下垂直管理体制,除中央有明确规定,省有明确要求外,市级不自行确定垂直管理体制。坚决查处各类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强化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巡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监督检查合力。
加强组织领导,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充分认识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重要性,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有序做好转隶、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推动机构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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