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www.selectshand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来源:鲁中晨报2019-01-08 09:49
1月7日,淄博高新区一家电子商务工作室店主张女士从高新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营业执照,这意味着她在微信朋友圈销售洗化用品获得了官方认证,消费者在朋友圈购物也有了安全保证。
据了解,这是淄博高新区发放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者营业执照。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电子商务法》规定,除个别小额零星或以个人名义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的经营者外,电子商务经营者都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代购等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新法放宽了对经营场所的登记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记者伊巍通讯员李智杨潇东摄影报道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