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发〔2023〕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泰安市人民政府2023-07-19 17:32

泰政发〔2023〕4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泰安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对标提升,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牢固树立“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紧盯“事有人管”“事能解决”两个重点环节,全面准确承接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积极对标省内一流地市先进经验,探索开展具有泰安特色的创新举措,努力破除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闭环解决市场主体困难和问题,着力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检查考核和其他干扰,着力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持续推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将闭环解决市场主体问题和困难作为全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重中之重,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检查多、成本高、融资难、环境不优等突出问题和调研发现的其他共性问题,研究推出务实管用的工作措施。

(二)坚持对标争先。积极“抄作业”,坚持“拿来主义”与“自主创新”相结合,自觉对标省内、国内先进典型经验和最佳实践,结合实际制定泰安方案,力争面上工作“跟上趟”、点上工作“走在前”。

(三)坚持创新引领。紧盯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分领域制定创新举措,力争在简化审批、透明监管、贴心服务上形成泰安经验。

(四)坚持务实高效。力戒形式主义,避免一般工作“台账引领”、创新工作“花团锦簇”,聚焦市场主体真正需求,力求工作举措简便、管用、高效。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提升全天候为企服务质效。深入推进“企业服务专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包保层级、职责边界、服务方式,实现为企服务常态化、精细化,实现服务工作无缝隙、全覆盖,把“企业服务专员”打造成为市场主体服务“第一队伍”。运用大数据信息系统,加强对企业服务专员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企业服务专员联络员作用,把各级惠企扶持政策带进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难题,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提升全周期服务水平。围绕企业准入退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纳税服务、跨境贸易、办理破产等领域攻坚,重点在便利市场主体登记、拓展“一照多址”、健全歇业制度、推行“验登合一”、优化联合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告知承诺和“免证办”、延伸供电增值服务、推广不动产“带押过户”、加强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三)聚焦提升全要素供给能力。围绕金融服务、用地保障、劳动就业、人才流通、科技创新等领域攻坚,重点在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推出泰安“强工贷”专属产品、拓展“用地清单制”改革范围、推进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开展就业“直补快办”行动、发布人才政策清单、创建“泰爱才”人才服务品牌、扩大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范围、增强创新券使用效益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四)聚焦提升全过程监管服务效能。围绕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监管执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等领域攻坚,重点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试点、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加强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数字化监管、推广远程异地评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打造现代“政务综合体”、推广“企业码”服务体系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五)聚焦提升全方位法治保障支撑。围绕解决商业纠纷、市场竞争、保护中小投资者、法治保障等领域攻坚,重点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开展隐性壁垒清理整治、扩大在线调解范围、推动开展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专项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政法机关全方位、全链条、全周期护航工业经济发展,一体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经营、专心创业。

(六)聚焦提升全闭环解决企业诉求机制。围绕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诉求办理质效,重点在优化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升级12345热线平台功能、全面提升响应速度、健全完善“统一受理、依责办理、限期办结、审核督办、科学考核”全流程闭环运行模式、加强对企业诉求解决情况的跟踪督导和定期评价等方面,实现更大创新提升。

(七)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氛围营造专项行动。总结、提炼、宣传全市各级各指标领域改革成果转换和创新工作,加大与上级部门、新闻媒体对接协调力度,推进信息宣传推介,扩大社会影响力,打造更多的泰安经验、泰安品牌。探索开展“政商早餐会”“亲清会客厅”等活动,积极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氛围。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宣传和评估机制,各级制定经济发展政策、规划等,要充分征求、吸收各类企业意见。真诚关心支持企业发展,在生活、创业等方面给予企业家充分关爱,在全市上下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业者”的良好氛围,让每一名在泰企业家切实感受到被尊重、被重视。

(八)聚焦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协同市纪委监委开展“护航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公权力智慧监督平台为切入点,紧盯重点项目立项决策、招标发包、合同管理、验收结算等关键节点,打造全链条智慧监督模式,推动形成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深化纪企直通,设置营商环境举报专区,建立营商环境监督监测点,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困难。将营商环境领域作为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切入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监督协同、沟通联系、季度监测报告等机制,编印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及典型案例警示,持续放大监督综合效应。完善政商交往正面、负面清单,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力度,依规依纪依法划出交往界限,持续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推进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市政府分管领导各领域“总指挥”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强化改革任务督导落实。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量配置,形成与投资促进、产业链建设、企业服务等工作的有机衔接。

(二)强化统筹推进。市营转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领域牵头部门、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领域改革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报市营转办备案。建立改革任务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对标对表,动态调整对标提升行动改革举措,不断提升改革综合效应。

(三)坚持示范带动。针对省各指标领域开展的营商环境创新“揭榜挂帅”活动,积极组织市县“揭榜”攻坚,形成一批改革创新成果,持续激发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鼓励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打造各具特色的亮点工作。坚持对标提升,通过对标全国、全省最佳前沿,确定攻坚目标,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破难题,形成科学规范、抓常抓长、有序有效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力争各项指标持续提升,跻身全省前列。

(四)严格督导考核。坚持全过程公开、全过程透明、全过程民主搞考核,建立营商环境恶劣舆情事件“一票否决”制度,发挥考核引领、督促作用。把市场主体满意度作为对各县(市、区)、功能区核心考核指标,提高分值权重。精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考核指标,重点考核对市场主体关心关注关切事项的解决。强化对创新亮点、舆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协同等内容考核。

附件:

泰安市营商环境建设对标提升行动配套措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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