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施“创在青岛十大推进行动” 最大限度释放创业活力

来源:大众报业·大众日报2023-08-30 10:05

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青岛市发展改革委、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科技局等15部门,发布的《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5部门关于实施“创在青岛十大推进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围绕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推进创业城市建设,坚持创业带动就业,最大限度释放创业活力,到2024年底,力争实现累计扶持创业不少于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不少于12万人,引领大学生创业不少于6000人。

  《通知》指出,优化政府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个人勇于创业的创业环境,优化涉企服务,降低经营主体办事成本。探索实施“创新创业券”服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使用电子创业券购买创业就业服务。持续开展市级创业型城区、创业型街道(镇)和社区(村)评选活动,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青岛市将实施“创业创新赋能行动”,发挥创业城市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和“4+1”工作运行机制作用,统筹推进创业城市建设。打造青岛创业创新赋能中心,线上深化“创业一件事”平台建设,线下搭建“一站式”创业体验平台、全生命周期创业虚拟场景、创业金融赋能中心,实现创业事项集成化、场景化服务,助力创业者解决政策、场地、资金、项目和培训等创业难题。

  《通知》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引导进驻创业孵化基地,跟踪扶持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强化培训、资金、场地和用工保障等服务。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和网络直播经济等特色经营,在市场经营等方面给予便利。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创新创业。支持各类人才创业,畅通创业者引才用才渠道。

  青岛市将出台新一轮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遇到流动性资金暂时困难,但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良好,且创业项目经营正常,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组织各区(市)、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开展“一对一”的送政策专项行动,确保各类经营主体“应享尽享”。制定新一轮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管理办法,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创业孵化载体。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不低于30%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鼓励各类资本开展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鼓励创业载体在全国重点城市或知名高校设立“创业飞地”,孵化成功后回流转化及产业化,为创业平台赋能。

  青岛市将研究出台新一轮创业培训政策,组织“青创四季”系列创业服务活动,扩大“创业第一课”公益培训讲堂品牌影响力,开展创业培训、创业培训讲师和创业咨询师培训。支持市南区和李沧区开展“鲁菜师傅”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试点,打造“鲁菜师傅”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品牌升级版。组建青岛创业城市合伙人百企加速营,提升创业者综合竞争力。优化新就业形态就业供需匹配,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维权等全方位服务。鼓励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落实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鼓励各区(市)结合实际发展线上“零工之家”,免费向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信息登记发布和“即时快招”服务。

  青岛将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行动”,研究制定创业导师管理办法,举办好中国(青岛)国际菁英创业创新大赛、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大赛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赛事,遴选扶持一批优秀创业项目落地青岛。评选一批创业明星、大学生创业明星和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典型。定期举办创业论坛和创业沙龙等活动。对创业故事、创业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培育推广创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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