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开发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

来源:菏泽大众网2019-04-25 15:29

2019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19〕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改革创新意识,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专业知识。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之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3.留学人员须于招聘公告发布时已取得入围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700名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通过专升本、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的岗位空缺,另行公告调整。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fq5961762@163.com,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5月10 日下午5:00截止。

  (2)现场报名。4月26日15:00-17:00在武汉大学就业市场综合厅举行菏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选会,现场报名人员一并带齐《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初审结果。

  4月26日15:00-17:00在武汉大学就业市场综合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交身份证、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带上述材料于5月 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4楼408室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668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1.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材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530-5961762。

  监督电话:0530-5329909

  附件1: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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