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齐鲁金融之星推荐选拔工作开始

来源:人才山东2019-04-28 16:08

关于2019年齐鲁金融之星

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进一步加强我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全省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36号)和《齐鲁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93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决定启动实施2019年齐鲁金融之星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突出实用性、紧缺性、市场化,加快培育一支技能高超、素质过硬、适应金融业创新发展实际需要的金融骨干专业人才队伍,为金融业服务全省重大发展战略,早日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提供坚强有力的金融人才支撑。

二、推荐主体及名额分配

省管企业、驻鲁金融机构负责本单位(本系统)人选的推荐,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2名。

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党委组织部、财政局负责除省管企业、驻鲁金融机构省本级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组织)人选的推荐。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10人。本市同一单位(系统)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2人。为加快提升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以上三市最多可推荐人选15人。

齐鲁金融之星推荐选拔工作面向已在我省金融机构(组织)工作的优秀人才开展。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不受理个人申请。同一人选只得通过一家推荐主体申报,如出现重复申报问题,该推荐人选资格作废。

三、推荐选拔有关要求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齐鲁金融之星推荐选拔的范围为全省各类金融机构(组织)。推荐条件、程序按照《齐鲁金融之星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省管企业、驻鲁金融机构、市管金融机构(组织)高管,及上述单位县级以上分支机构(权属单位)正职不列入推荐范围。本次推荐选拔将突出“鼓励引进、重视业绩、紧缺实用”的导向,推荐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评选中将优先考虑或有所侧重:

1、2018年以来通过市场化选聘方式从海外、省外引进的人才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2、推荐对象和所任职金融机构(组织)在支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三大攻坚战、军民融合、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区域协调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八大战略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在评选中优先考虑。

3、在科技金融、创业金融、财富管理、产品研发、金融公关、金融数据分析、信息技术、私募基金管理、投资银行、信托项目管理、保险精算、金融要素交易市场、互联网金融、小微金融等人才紧缺岗位和领域,以及金融战略、金融行业、金融市场研究方面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突出业绩和创新能力,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专家广泛认可的在评选中有所侧重。

省级重点人才工程(附件1)第一层次、第二层次入选者不得申报。管理期内的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者原则上不得申报,确需申报的须报经相应人才工程主管部门同意,入选后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金支持。正在管理期内的齐鲁金融之星不得申报。

(二)推荐选拔工作程序

齐鲁金融之星推荐选拔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组织推荐。各市、省管企业及驻鲁金融机构在受理申报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核验,经初步评审形成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推荐人选名单及有关申报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资格审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

3、选拔审定。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在有关网站和所在申报单位公示。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

4、批准确定。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提交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省政府同意,确定并公布2019年齐鲁金融之星名单。对入选人员颁发证书,开展相应服务工作。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认真按照要求组织填报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对有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确保资料填报完整、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抽查。对于申报材料中出现填报内容前后不一致,证明材料与申报表格填报内容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虚假填报重要信息等问题的,取消个人的申报或入选资格,对推荐单位予以批评。性质特别恶劣的,取消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

2、严格推荐选拔标准和条件。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各推荐单位要健全评审机制,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按照规定要求推荐选拔齐鲁金融之星。在推荐选拔中要在统筹考虑不同业态、不同岗位金融人才的不同特点和领域、区域分布的基础上,将推荐名额向我省金融人才紧缺领域倾斜。要广泛听取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确保推荐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扎实搞好宣传发动工作。齐鲁金融之星是全省金融技能岗位劳动者中的优秀代表,各市、各单位要积极宣传推荐选拔齐鲁金融之星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和鼓励广大金融技能岗位劳动者争当齐鲁金融之星,在本地区本单位努力营造重视人才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抓好各项待遇落实,充分发挥齐鲁金融之星的引领带动作用,激励广大劳动者立足岗位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齐鲁金融之星推荐工作报告(一式1份,内容必须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齐鲁金融之星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6份);

(3)《齐鲁金融之星申报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

(4)申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主要创新成果以及相关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式1份,工作单位需审核与原件是否一致,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突出业绩、先进技能水平、业内较大影响力的佐证材料(一式1份,如为复印件,工作单位需审核与原件是否一致,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上报材料中的数字、业绩等内容应有证明材料支撑,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其中,(1)(2)(3)项电子版为DOC格式,(4)(5)项电子版为PDF格式。相关附件可登录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dfjrjgj.shandong.gov.cn/)下载。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二)时间要求。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寄送时间为准。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531-86061678、86062583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北门)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事处,邮编:250011

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sjrbrsc@shandong.cn

 

附件:1、省级重点人才工程清单

2、齐鲁金融之星申报表

3、齐鲁金融之星申报人选推荐汇总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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