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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8-08-23 15:28
日前,市商务局出台并推行《莱芜市商务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使用管理制度》,重点下放部门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权,强化企业自我监督、自主管理。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注销的重要凭证,过去为严格管理“回收证明”,企业按照“一车一报”原则到商务部门申领“回收证明”,反复奔波影响了企业经营效率。为此,新的“管理制度”规定,企业每次可到商务部门领取100份“回收证明”,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使用管理,商务部门不定期检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和“回收证明”使用管理情况,从而降低企业成本,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自开展“一次办好”改革以来,市商务局已全面梳理完成《行政权力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8个大项、13个小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事项中的“一次办好”事项清单》(5个大项、6个小项),实现申报材料压缩1/3、办事流程压缩1/2、审批时间压缩1/2,下一步,将严格推行“一表式受理”“清单式审核”“备案化管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更加开放、高效、便民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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