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www.selectshando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来源:滨州日报2019-05-06 11:11
滨州日报讯 4月29日,市科技局、市税务局联合公布2019年度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备案企业名单(第一批),确定首批66家企业纳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培育。
据悉,纳入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在培育期内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除享受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10万元财政补助)外,还将再给予10万元奖补。
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础薄弱,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少、后备资源匮乏。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工作,今年2月,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出台《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备案管理办法》,确定建立滨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开展入库培育工作。
据了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5+5”十强产业,重点吸纳参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掌握核心技术、专利数量多特别是有发明专利的企业,有望经1—3年精准培育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采取动态备案制管理,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原则,采取县(市、区)推荐、市评估备案模式开展。入库培育有效期三年,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予以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对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等计划;优先向培育企业推荐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培养和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及其团队,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此外,支持入库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市级科技和税务部门对入库企业每年提供1-2次免费科技税收政策辅导和相关业务指导培训等。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联合市税务局加强对入库培育企业的政策辅导和业务指导,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培育计划,指导入库企业逐步建立完善的研发费用归集制度和研发准备金制度,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标准进行规范督导和提供服务,尽快形成“培育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工作机制。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