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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营日报2019-05-17 18:57
近日,我市出台支持企业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细则。按照这一细则,开展专利导航的企业可获得实际发生费用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据介绍,按照实施细则,市财政每年统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支持企业开展专利导航所发生的专利信息检索、数据加工和分析、文献资料翻译、专家咨询等费用。开展企业运营专利导航的主体需是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同时具备有一定规模、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等六个方面条件的企业。
此外,备案专利导航项目完成后可申请补助,根据我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每年发布的《专利导航项目补助申报通知》,企业按程序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级知识产权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补助项目。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经营及资信状况、专利导航报告质量、成果运用效果、经费支出情况等。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开展专利导航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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