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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8-09-07 19:51
今年以来,中办、国办连续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对各类人才评价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滨州市积极抢抓政策机遇,加快构建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着力为全市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支撑。
贴近岗位实际开展评价工作
积极对接滨州市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深入各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走访调研,分析研判企业在技能人才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评价工作,为企业动能转换、提质增效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进一步创新评价方式,广泛采取工作业绩与理论实操考核结合法、以赛代评法、直接嫁接法等多种评价形式,使评价过程更加贴近企业生产岗位实际,更加注重参评人员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企业员工不断提升自身技能,着力培育“工匠精神”。严格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为技能人才“松绑减负”,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持续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探索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制定实施《滨州市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减少事前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分类建立体现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技能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由企业对职工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完成工作任务和技术攻关的能力状况进行自主考核鉴定,由人社部门对鉴定结果进行认可。通过开展自主评价,切实解决技能人才评价与生产实践结合不够紧密、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引导企业更加重视技能人才,更加积极地培养技能人才,实现人才评价、人才成长和企业创新的良性互动。
开展评价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初级工、中级工评价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务管理等权限下放至各县(区)。通过权限下放,促使各县(区)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增强技术力量、提升管理水平,有效激发做好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同时,放宽参评人员申报条件,业绩贡献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可突破学历、资历、年龄、身份的限制直接申报,真正使企业一线员工学有所成、干有所得,让技能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引导形成良好的人才评价导向。
强化评价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统筹整合基层技能人才评价资源力量,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建站的原则,依托全市各技师院校和民办培训学校等机构,针对特殊行业或工种,成立专业化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破解工作中存在的专业化力量薄弱、专业化场所短缺等问题,全面提升鉴定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加快技能人才评价专家队伍建设,聘请一批既有企业工作经验、又熟悉职业能力开发与评价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家,市县联动、分片负责,以一对一指导、送教上门、跟进服务等方式,加强对各地技能人才评价的指导。进一步强化各县(区)之间、企业(行业)之间的经验交流和沟通,总结推广工作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取长补短、资源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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