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住房生活补贴高于市级标准
“二十条新政”对毕业生住房生活的补贴,在青岛市级基础上进行了完善提升。
来源:青岛日报客户端“青岛观”2019-06-26 13:41
对新引进的外资总部型企业,最高奖励1亿元!对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600万元生活补贴……
是的,你没有看错!
这些全是西海岸新区刚出台的好政策!
近期,青岛西海岸新区出台《关于促进“双招双引”二十条政策》,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吸引更多高端人才投资兴业。
一起来看具体奖励
毕业生住房生活补贴高于市级标准
“二十条新政”对毕业生住房生活的补贴,在青岛市级基础上进行了完善提升。
标准为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同时,增发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200元/月,博士研究生300元/月。
为鼓励青年人才在新区创新创业,按硕士10万元、博士1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高级管理人员、高层次人才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地方贡献100%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对“泰山学者”工程系列人选及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万人计划”、世界水平科学家、中国两院院士及发达国家院士等,视人才层次分别给予50万元至600万元生活补贴;对由其领衔的团队项目,给予300万元至1亿元项目综合资助。
对项目全周期扶持
“二十条新政”覆盖了从项目落地、建设到投入运营的各个环节。
其中,对新引进的外资总部型企业(含增资项目),最高奖励1亿元;对新引进的内资总部型企业,最高奖励4000万元。
海洋新兴产业等重点战略产业,将按照1.2倍系数予以奖励。此外,航运物流贸易、现代金融、科技创新、重点产业项目也将享受相应的资金扶持。
引荐人奖励
对新引进外资、内资重点产业项目的引荐人,最高分别奖励2000万元、500万元。
对引进高层次人才、高层次团队的引荐人,给予10万元-100万元奖励。
对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大学、国际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国内外知名企业等机构的,给予引荐人10万元-100万元奖励。
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新引进的人才或机构创办的项目,运营产生地方贡献后,还将对引荐人追加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用地用房政策
项目在建设推进过程中,还将享受到一地多用、降低用地成本、产业配套用房、工业项目免除配套费、办公用房补助等用地用房扶持政策。
新引进的工业、仓储、科研、商业、居住等项目,土地可以混合利用,建筑可以复合使用。
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和入驻新区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国际航运中心等“六大中心”的项目,租赁办公用房的,最高补助500万元。
新引进的总部型企业和金融类机构,建设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最高补助1000万元。
企业经营发展贡献以及投融资奖励
重点产业项目自投产运营第1个完整年度起,给予其区级地方贡献前3年100%、第4和第5年50%的奖励。
鼓励引进天使基金、风投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最高奖励2000万元。基金投资新区内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不设上限。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