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4条政策助力乡村振兴 2020年村级集体年收入全过3万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2019-07-30 15:00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7月30日讯(记者 仪首歌)7月3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进行解读。文件制定了24条具体政策助力乡村振兴,要求到2020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

  山东省省委农办主任、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李希信在发布会上介绍,为有力推动山东省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山东省委农业农村委员会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乡村振兴和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支持政策》,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山东省有关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

  文件围绕村庄规划、合村并居、土地、财政、金融、人才、乡村治理、重点工作、脱贫攻坚、考核等10个方面,制定了24条具体政策。

  其中,“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要求2019年基本完成村庄分类;2020年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有条件的村可单独编制村庄规划,做到应编尽编。围绕解决基层反映的“村庄规划无技术标准”问题,文件提出“制定省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科学有序推进合村并居”,要求以县为主导、乡为主体,不下指标、不定时限,积极扎实稳步推进,不留后遗症。针对基层反映“合村并居财政配套扶持政策没有明确”问题,文件提出“完善政府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机制,确保合村并居或建立社区并将社区内行政村合并后财政扶持资金不减少”。

  在围绕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方面,提出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盘活利用农村闲散土地、创新农村用地方式、管好用好农村宅基地、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配套政策等内容,涉农市县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鼓励各地探索“点状”供地模式,稳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等政策。

  围绕加强财政、金融对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的支持,提出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绩效评价、强化政府基金和债券支持、提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水平、加大担保和风险补偿力度、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等政策。

  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上,要求开展“千企助千村”活动,引导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各类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出“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

  围绕促进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加快培育乡土人才、鼓励支持到农村创新创业等政策。要求改革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制度,在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向基层技术人员倾斜。

  围绕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出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全面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政策。要求,制定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意见,到2020年山东省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的达到30%;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到2020年益农信息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围绕促进农村改厕、加强典型示范,提出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和特色小镇建设等政策。针对当前农村改厕后的管护问题,要求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建立设施维修、清运和利用处理后续管护机制。

  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提出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即时帮扶机制、加强扶贫资产运营管理等政策。要求对因病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可能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发现,建立台账,制定帮扶方案,符合低保和临时救助等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符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条件的,自建立台账之日起享受扶贫政策,达到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后及时销号。

  树立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导向上,提出,加强对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实行最严格的脱贫攻坚考核评估,统一组织,综合考核;每年对推进乡村振兴考核“一等”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表扬奖励,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鼓励各设区的市拿出部分市直部门(单位)副职岗位,提拔使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突出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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