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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布局
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园区)是潍坊市坊子区唯一的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总面积10.8平方公里。
(二)重点产业
重点发展以潍柴雷沃重工、富源动力为代表的高端装备产业集群,以共达电声、智新电子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两大主导产业工业总产值占高新园区工业总产值的92%。同时大力推进地理信息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地理信息产业集群。培育壮大元宇宙配套企业,全力打造集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于一体的元宇宙配套产业园,实现元宇宙脱虚向实,赋予经济新动能。
(三)发展方向
以产业化、集群化、高端化、园区化为主导方向,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创新、高效发展。力争形成1-2个“十强产业+人工智能”特色产业集群,推动项目集聚、产业集群、要素集成、发展集约。建立领军企业培育机制,出台专门扶持政策,对新认定的“独角兽”“瞪羚”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行业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一)区位交通
凤凰山高新园区位于潍坊市市区东南部,即胶济铁路以南、潍胶路以北、虞河以东、潍安路以西,西临奎文区二十里堡街道,是坊子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区域交通便利,四通八达,距潍坊港50公里,距民航机场和火车站3公里,胶济铁路横跨东西,北海路、潍县中路、潍安路纵贯南北,北连济青高速公路,南接潍莱高路公路,与309国道、206国道相邻。
(二)科技人才
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山东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展“校企合作”,借助山大地热开发研究院、奥精再生医学材料国际研究院、东北大学新材料研究院、山东北斗院、吉大光通讯新材料研究院等合作平台,加快推进企业人才引进、员工培训、技术提升、设备改造、产品升级等人才和技术创新。大力扶持潍柴雷沃的山东省省级技术创业中心向国家级发展,加强与崂山实验室等科技创新研发机构合作,全力推动水动力平台建设。
加快推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打造多样化、多层次、社会化、专业化的双创服务生态体系。山东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先后被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授予“中国地理信息产业示范基地”称号,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被省发改委认定为山东省重点服务业园区,被省科技厅认定为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被省中小企业局认定为山东省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中日韩(潍坊)产业园位于山东潍坊凤凰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内,总规划面积1.6平方公里。
中日韩产业园利用现有坊子特色产业资源和现有存量空间,积极开拓发展中日韩产业相互融合的新经济业态,以传统产业为基础,大力发展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命健康科技、现代金融商贸、文化旅游创意等五大主导产业。加强与日韩在产业发展、人才技术、文化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推动现有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承接新项目,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带动产业园快速起步、快见成效。
区内重点企业:
1.新旭电子(潍坊)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日资企业,注册资本460万美元,占地8亩,车间5385平方,主要产品是汽车音响用电线、家用电器用电线等电线制品,销往日本、韩国、东南亚、北美。2022年产值3.28亿元,利润974.8万元,税收1272万元。
2.纽泰克斯电线(潍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日资企业,注册资本440.5万美元,占地20亩,车间12018平方,主要产品是低压信号电缆、车载多芯复合电缆等,销往日本、韩国、泰国、欧美等国家和地区。2022年产值1.42亿元,利润1092万元,税收208万元。2023年计划投资300万元购买设备。
3.潍坊日盛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韩资企业,注册资本110万美元,占地7亩,车间6000平方,主要产品是精密气缸、油缸和航车电动葫芦总成等。2022年产值2200万元,同比20%,利润200万元,同比20%,税收300万元,同比20%。2023年计划投资500万美元,建设厂房6000平方,购买设备260万美元。
4.和心诺泰医药科技(山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韩资企业,落户中日韩(潍坊)产业园,投建国际一流的“新透皮给药制剂创新研发技术中心”,开发品种均为国际上年销售过亿美金重磅产品,力争建成高端制剂技术的国家级创新平台。2022年营业收入827万元。
(一)产业基础
高新园区现代产业体系已初步形成,立足产业基础优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为统领,基本形成了以高端装备为主导、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重点的产业发展格局。2022年主导产业工业总产值已占高新园区工业总产值的92%。雷沃重工入选省“十强”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大马力智能拖拉机项目全面开工。歌尔匠造培训基地签约落户,富源增压器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新电子成为全国首批北交所上市企业。77个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博鼎智能液压控制系统项目开工建设,北斗科创园、奥精健康科研基地建成投用。超高速高压水动力平台、山东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园、北斗科创园3个项目列入省“十四五”规划纲要,10个项目入选省级重大和重点项目。
(二)主导产业
前三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纸制品加工业。其中,高端装备制造业以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富源增压器有限公司、山东豪迈精锻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龙头企业。
(三)新兴产业
1.元宇宙配套产业。新一代光子器件的研发与应用,在光子器件模块化技术、基于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的硅光子工艺、光通讯技术、光互连技术、芯片集成化技术、光电集成模块封装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开展重点攻关。力争实现新一代光子器件在数据中心、超级计算机、汽车自动驾驶、家用机器人、电信设备以及国防装备等领域产业链的颠覆性革新。
2.高端医养健康产业。把握生命健康产业发展新趋势,按照“差异化、高端化、集聚化”的战略方针,做大做强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产业,积极培育远程医疗、数字健康、移动医疗等行业,开展“产品+网络+服务”的商业模式创新,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扶持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谋划尖端生命科技等未来产业,打造生命健康产业高地。
3.商业航空产业。大力推动航空航天强国建设,抢抓国内大飞机发展机遇,结合坊子区航空产业发展基础条件,力争重点大飞机项目在潍坊凤凰山高新园区落地布局,以应用服务为牵引、装备制造为支撑,重点突破发展航空航天制造、通用航空、培育空天信息、空天运营和航天育种等领域,争创山东省商用航空产业集群重要组成部分。
(四)产业集群
依托10大园区和16家科研院所,形成了以共达智能声学、方华热电堆传感器、金融后台交付基地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以潍柴雷沃、鑫聚龙航空涡轮增压器、航创无人机为代表的高端装备产业集群。
已出台《潍坊市坊子区支持元宇宙产业发展政策》,在土地政策、建设运营政策等方面为高新园区元宇宙产业发展招商助力。具体如下:
关于加快推动元宇宙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元宇宙是引领未来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的重要领域,是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新赛道。为推动我市元宇宙产业发展,加快打造元宇宙技术创新与产业之都,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支持元宇宙产业高端谋划
1.支持关键项目招引。支持有影响力的元宇宙企业或机构来我市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创新平台、生产制造基地等。对新招引落地后两年内达到规上限上企业规模、或落地后三年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元宇宙上下游重点企业,在其租赁生产厂房(含科研、办公场所)时,参照周边同类条件厂房(办公楼)租金价格,按照正式员工人均办公面积15平方米或人均生产面积3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屋租金前三年免除、后两年减半政策,奖励期间不得转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科学谋划产业发展。坚持规划引领,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发挥专业和主导作用,高水平制定元宇宙发展规划,进一步明晰产业定位、优化空间布局,拟定发展思路,明确实施路径,为元宇宙产业突破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高新开发区管委会)
3.保证元宇宙产业发展空间用地。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优先保障元宇宙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元宇宙产业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对属于优先发展且用地集约的元宇宙产业重点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土地出让底价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土地出让底价。优先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多种用地方式满足企业用地需求。鼓励企业集约节约用地,对企业新建、改扩建生产厂房以及地下厂房,并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发〔2021〕8号)相关条件的,可享受相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快元宇宙企业高质量发展
4.对元宇宙项目进行投资激励。落实市级“双招双引”激励政策,对实际投资2亿元以上的新上元宇宙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一事一议予以重点扶持。(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
5.持续推进元宇宙企业智能化改造。支持元宇宙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提升生产技术水平,由“机器换人”“设备换芯”向“数控一代”“智能一代”转变。对实施技术改造新增设备的元宇宙企业,按照不高于设备购置款的1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建立“技改专项贷”项目库,落实好省市有关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6.培育元宇宙产业领域智能制造新模式。对新入选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的元宇宙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新入选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元宇宙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7.支持元宇宙企业规模扩张。对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元宇宙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按照分档补差原则实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8.支持元宇宙企业优化拓展产品体系。对新列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的元宇宙企业,在享受省保险补偿政策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20%的配套保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三、推动元宇宙领域科技创新
9.支持元宇宙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对当年度获批建设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等,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国家级200万元、省级40万元奖励。对同一单位获批建设两个及以上创新平台的只奖励一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0.实施标准化引领。支持元宇宙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升企业在相关产业细分领域的主导地位和影响力。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元宇宙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元宇宙产品示范应用
11.鼓励虚拟现实技术和产品在重点行业领域创新应用。对首次获评国家、省虚拟现实产业领域优秀解决方案(应用场景)的,每家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山东省虚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的,在省级补助基础上给予20%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2.支持开展元宇宙应用场景建设。开展元宇宙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对揭榜后经考核认定实施成功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可按照项目总投入3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13.支持建设元宇宙商业街区。鼓励中心城区独立运营的核心街区、商业综合体引入元宇宙元素,推动城市街区和商业设施的元宇宙化,根据项目(政府、国有平台公司投资项目除外)元宇宙相关设备及软件投入(大于200万元)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元宇宙产业人才引育创新
14.支持引进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和顶尖人才。对元宇宙领域企业新全职引进的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和顶尖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生活补贴、5000万元项目资助、1亿元政府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对有重要影响的科学家和顶尖人才给予重点人才举荐权,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纳入有关市级重点人才管理。对入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的,在享受省支持政策的同时,市财政给予项目单位300万元的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15.支持自主申报重点人才工程。对元宇宙领域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在享受国家和省支持政策的同时,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市财政再给予每人最高200万元的经费资助。给予元宇宙领域头部企业每年2个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配额,专项用于新全职引进海外省外高层次人才。给予元宇宙领域头部企业主要负责人市级重点人才举荐权,每年可举荐1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直接纳入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管理。(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16.支持引进青年人才。对元宇宙领域企业新全职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中专毕业生(中级工),给予每人每月6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300元生活补助,期限3年。其中,新全职引进的全球TOP200和国内“双一流”建设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补助期限为5年。对元宇宙领域企业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2万元、8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对元宇宙领域企业新全职引进的毕业于全球TOP200高校和全国学科评估A类专业、且本科阶段就读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最高可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专项购房补贴,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根据产业发展需要,自主确定具体高校名单和急需紧缺专业目录。(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17.支持与高校联合引才用才。对元宇宙领域企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双落户”制度,由驻潍高校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与驻潍高校签订聘用合同,纳入驻潍高校正式编制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到元宇宙领域企业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
18.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对符合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的元宇宙领域企业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由市县两级组织、机构编制、人社部门本着对口原则协调安排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元宇宙领域企业高层次人才(含博士研究生)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时,由教育部门按照尊重本人意愿、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统筹安排入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9.支持培育元宇宙产业人才。鼓励元宇宙领域头部企业与全球TOP200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产业人才,经认定合格后,按照博士10000元、硕士5000元、本科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经费补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六、打造元宇宙产业发展生态
20.支持元宇宙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涉及开源平台、开源社区、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软件测试验证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可按对外提供公共服务收入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21.创新金融服务。围绕元宇宙产业链,针对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联合社会资本成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元宇宙产业基金群,首期规模不低于20亿元,重点用于投资和招引“强链、补链、延链”企业、项目。鼓励国有企业联合成立元宇宙产业专项基金,探索“股+债”相结合的直投模式,5年内可按不高于银行贷款同期利率退出,5年以上的按市场化方式退出,市级引导基金可将增值收益让渡给出资的国有企业。加大招引力度,吸引市场化的元宇宙领域相关基金落户。支持符合条件的元宇宙创新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快上市的若干政策》(潍政字〔2021〕29号)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2.支持举办大型交流活动。鼓励企业或机构在我市筹办、承办全国性元宇宙产业大会、展会、论坛、峰会等重大活动,经审核备案且具较大影响力的,可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本政策与市内出台的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或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本政策支持内容所需资金从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未明确分担机制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重点招商项目类别为:元宇宙、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新材料、智能制造、生命健康、预制菜、跨境电商、创意文旅等。
联系人:邹媛媛
联系电话:0536-7606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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