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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位于高青县城东北部,下辖高青县常家镇。始建于2002年5月,2006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经济开发区;2007年11月,市编办批复成立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派出机构,副县级建制;2017年5月,管理由“区镇融合”理顺为“区辖镇”,开发区职责定位为规划建设、经济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环保、综合行政执法,常家镇职责定位为农业农村、社会事务、维护稳定、征地拆迁、保障发展。实行一级财政预算体制。已建成面积17平方公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136个省级开发区第50位,全省黄河三角洲经济区排名第8位。
园区所获认证及证明:
中国十大最佳投资环境开发区、山东省生态经济十佳开发区、山东省低碳经济示范园区,已全面通过省级区域环境评价工作验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