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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认定为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
龙口(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为963.05公顷,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40.2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环海中路,南至海岸线,西至屺岈岛预制件场东侧,北至环海北路;区块二规划面积709.0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环海中路,南至海滨公园北侧,西至东海路,北至屺坶路;区块三规划面积213.8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屺姆岛村西侧,南至海岸线,西至南山铝矾土堆场西侧,北至屺姆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