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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东明经济开发区辖“一区两园”,中心核心区主要以总部经济、金融、商贸、物流等为主。北工业园区为东明石化产业园,南工业园区为东明工程塑料产业园。
园区所获荣誉及认证:
开发区管委会通过认证(ISO9000系列)、
开发区管委会通过认证(ISO14000系列)、
2018年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委任命为201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
科技孵化园由山东茂海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投资兴建。项目以科技为先导,以数据、信息、智慧、人工智能为发展方向,着力打造现代化、科技化、智慧园区,抢占发展先机,实现转型突破,对我县区域经济发展起到明显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项目预计总投资为4.5亿元,规划占地面积15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12500平方米,其中,孵化研发区20250平方米,孵化生产区86722.5平方米,配套服务区540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127.5平方米,可容纳上百家科研机构、企业实验室进行研发孵化。
1、东明石化产业园位于东明县城北部,2018年6月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确立,园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华润东明电厂东侧规划路、西至G106国道、南至城武路、北至洙赵新河,起步区面积为8.02平方公里。目前,已建成区面积7.5平方公里。园区主要发展石油加工、石油化工,主要产品有液化气、汽油、柴油、沥青、苯、苯乙烯、甲乙酮、MTBE、丙烯、聚丙烯等。
2、东明工程塑料产业园原名称东明县新材料工业园区,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名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4号)批复的专业化工园区,起步区面积3.7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前营村和后营村西,西至华盛物流西围墙-纬五路--S262省道,南至500千伏东明开关站,北至规划纬七路。
1、引荐投资项目奖励:内资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作为引荐奖励资金;外资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6‰作为引荐奖励资金;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投资额6‰作为引荐奖励资金。(菏政办发〔2018〕37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社会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2、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业、企业总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信息技术等新经济项目。自正式运营之日起,以当年形成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 30% 作为引荐奖励资金,连续奖励三年。(菏政办发〔2018〕37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社会化招商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3、自认定为总部企业当年起,所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80%奖励,后三年给予70%奖励。(菏政办发〔2019〕11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促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联系人:李庆海13953017333
陈雪姣1333620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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