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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人才政策解读: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

来源:大众日报·海报新闻2019-03-01 01: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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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加快打造人才创新创业新高地

——山东省科技人才政策解读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谁拥有了一流创新人才、拥有了一流科学家,谁就能在科技创新中占据优势。

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建设海洋强省……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催人奋进,经济大省山东正在发力求变。当前,我省正处于结构的深度调整期、瓶颈的突破期、新旧动能转换的胶着期,与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形成历史性交汇融合。把握这一重大机遇,加快实现非对称赶超,需要更加凸显科技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需要更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勇当“排头兵”,担当作为,奋力赶超,主动融入、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为山东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更大贡献!

创新山东呼唤创新人才!引才、育才、聚才、用才,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新人才在山东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笔者邀请到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相关负责同志,就社会广泛关注的我省针对各类科技创新人才都有哪些政策支持、平台扶持等问题,作了解答。

强化科技领军人才引进培养

问:近来,我省今年将推进实施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的消息受到广泛关注和讨论,这无疑需要一批顶尖的科技领军人才支撑实施。目前,我省在引进、培养科技领军人才上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科技领军人才是科技创新的带头人、领头雁,近年来,省科技厅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以省级人才工程为统领,不断加大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引进力度。一方面,深入实施泰山系列人才工程,近年来引进、培养科研院所领域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和青年专家81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高效生态农业创新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类、科技创业类362人,省财政给予泰山系列人才100万—500万元的经费支持。2018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意见》(鲁发﹝2017﹞26号),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遴选全部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单设海外引才名额,面向海内外遴选一批“高精尖缺”人才。

同时,积极落实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和重点企业引才等人才新政。2018年成功引进了“中国半导体之父”张汝京等顶尖人才,为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高层次人才支撑。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在引才用才上的主体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部门出台的《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实施办法》(鲁组字﹝2016﹞26号),面向全省遴选了首批15家重点企业,2年内给予每家企业2个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配额,可直接认定为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助推企业提升引才竞争力。截至目前,累计已为这15家引才重点企业引进24名高层次人才。

问:为了更好地激励科技领军人才奋进创新,我省又有哪些举措呢?

答:对于科技领军人才,我们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举。与时俱进,创新科研奖励政策,大力支持我省单位打开视野,站在全国舞台研究创新。按照省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今年起,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单位,省财政按项目上年实际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最高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40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省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5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70%用于单位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30%奖励主要完成人(研究团队);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奖励。

建立科技领军人才荣誉制度。2017年,省科技厅制定出台了《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鲁科字﹝2017﹞139号),以领军人才姓名命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工作室”,建立荣誉激励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科技人才支撑政策,建立了领军人才连续稳定支持机制和“一事一议、按需支持”服务机制。首批命名的10个创新工作室已在创新成果、科研产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尤其在微生物组大数据搜索引擎、系列纳米晶种合金的创制与工业应用等方面取得一系列国内甚至世界领先水平科研成果。

支持青年创新创业力量

问:青年科技人才是创新发展的蓬勃力量,我省在支持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省科技厅始终把支持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摆在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要位置,近年来不断加以强化。一是充分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作用。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2018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规模达到2.5亿元,形成了培养基金、博士基金、青年基金、省属优青、省杰青的青年人才梯次培养体系,其中面向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资助项目达到1100余项,首次超过1000项,同时,提高青年人才项目资助强度。在省自然科学基金持续培养下,2018年我省又有2人获得国家杰青、11人获得国家优青,并实现了省属科研院所国家优青零的突破。

二是创新措施支持青年人才。2018年,省科技厅制定出台《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18﹞94号),从鼓励青年科研人员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团队培育、支持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方面出台了12条措施,积极构建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造的良好机制。省科学技术奖也增设了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荣誉激励,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成才攀登。

问:创新创业是当下的热点,2018年省科技厅与省委组织部等共同举办的首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颇受好评,为什么这次大赛能吸引众多科技人才参赛竞逐?

答:通过这次大赛,我们改变了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的遴选模式。为营造“双招双引”良好环境,广泛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助推新旧动能转换,2018年,我们与省委组织部等共同举办首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以赛代评”,遴选科技创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大赛吸引了410名选手参赛,经过济南、青岛、烟台、潍坊4个分赛区的激烈角逐,50名创业企业类选手和30名创业团队类选手获奖。

这次大赛拓展了创业人才的遴选范围,将尚未创办企业,但具备核心技术、已经组建了创业团队、拥有强烈创业意向的创业人才纳入参赛范围;改变了过去技术专家封闭式评审的遴选方式,通过项目公开路演的方式,由技术专家、产业专家、投资专家等共同组成评审组,对人才和项目进行综合评判。同时,大赛为获奖选手提供具有吸引力的扶持政策:对在大赛中胜出的创业企业类获奖选手,直接纳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遴选程序,享受科技创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有关政策;对在大赛中胜出的创业团队类获奖选手,在大赛结束后1年内在我省注册成立企业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将按程序直接认定为科技创业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优化创新环境 激发人才活力

问:人才是科技创新最关键的因素,也是最活跃的因素。只有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才能充分释放创新的活力。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活力上,省科技厅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近年来,省科技厅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科研管理体制改革,破除制约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桎梏,释放创新活力。

一是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制定出台《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71号),进一步简化省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取消直接费用中劳务费和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比例限制;对横向科研经费实行区别于财政科技资金的管理方式。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为科研人员专注创新创造了条件。

二是确立知识价值决定收入分配的政策。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鲁厅字〔2018〕12号),解决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股权激励等对创新具有重要激励作用的长期缺位、内部分配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通过发挥收入分配政策的激励导向作用,支持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取得收入,让智力劳动获得合理回报。

三是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完成《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工作,为人才合理合法享有创新收益提供了立法保障;对科技人员的奖励由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70%,对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快全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8〕13号),积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通道进一步畅通。

问:平台是人才集聚的载体,是人才发挥作用的舞台。省科技厅如何发挥平台载体作用实现筑巢引凤?

答:一是抓住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对人才的集聚效应。不断完善国家实验室、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为主体的创新平台体系布局,形成科技人才聚集高地。2018年,全省新增生物多糖纤维成型与生态纺织、生物基材料和绿色造纸两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布局建设5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19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集聚了850余名高层次人才。

另外,搭建柔性用人载体。修订《院士工作站备案暂行办法》(鲁科字〔2018〕137号),简化行政流程和办事手续,加快院士工作站建设布局,2018年新建院士工作站210个,总数达到547家,共引进院士304人,开展合作项目650余项,推动我省相关领域关键技术取得重要突破。

强化服务:到基层去、到一线去

问:时代呼唤创新,科技创新不能只停留在实验室里、停留在论文上,而是要落到实践中去,推动时代进步,省科技厅是如何引导科研人员服务基层、服务一线的?

答:当前,我省正在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省科技厅于2018年首次启动了“千人服务千企”行动,要为企业这一国民经济的细胞注入更多创新能量,推动创新发展。

将利用3年时间,从企业需求出发,依托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院所,每年选拔一批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科研人员派驻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搭建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创新桥梁,实现百千万工作目标,即:服务科技型领军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辐射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0家。省科技厅将择优对企业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列入省重点研发计划给予支持。这也是我省将科技特派员这一制度从服务“三农”拓展到服务企业的崭新尝试,首批已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106名,团队11个。

问:基层不仅需要一个个具体科技成果的支撑,更需要用创新的观念、科技的理念指导发展实践,但高水平的科技管理人才在县区一级普遍较为缺乏,在这方面,我省是怎么破题的?

答:确实如此。针对基层实际,我们重点开展了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省科技厅与省委组织部共同出台了《科技副职挂职工作实施细则》(鲁组发〔2014〕55号),每年选派若干名高层次人才,到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基层政府挂任科技副职。从2017年起,科技副职选派扩展到全省137个县(市、区)和29个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4年来,全省累计选派科技副职562名,这些来自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的高层次人才在推动县域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脱贫攻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山东大学的王禄山在禹城挂职副市长期间,积极推动“山东大学禹城生物工程应用技术研究院”的建设,依托山东大学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搭建了5大实验室,引入了5个转化项目,与5家企业共建中试平台,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为县域发展服务,2018年,我们又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高层次人才挂任科技副职的若干措施》(鲁组字〔2018〕55号),从提升人才项目对接服务、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强化工作实际成效奖励、提高工作生活保障水平、优化成长进步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对科技副职的激励措施。

(大众日报记者 王婷 马文哲 王亚楠)


编辑:徐星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