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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济南人才网2019-06-20 05:45:51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服务和助推四个中心建设,现就实泉城双创人才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的理念,聚焦四个中心建设关键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着眼用好现有人才、稳住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青年人才,统筹整合人才政策、人才项目、服务事项和工作力量,加快构建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和创新创业环境,努力形成群贤毕至、人才辈出、以才兴业的生动局面,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2.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引进培育500名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5000名以上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紧缺人才,引领带动50000名左右各类优秀人才创新创业,做大人才增量,做优人才存量,全面提升我市人才竞争力、科技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加快构筑具有独特优势的区域性人才高地。
3.基本原则(1)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社会参与有机结合,增强人才体制机制灵活度和人才政策开放度,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2)产业集聚,高端引领。坚持以人才兴产业、以产业聚人才,围绕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行业和领域,引进培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创业型人才,发挥创新创业示范作用。(3)统筹协调,精准发力。整合人才工作力量,汇聚人才政策资源,实施专项支持计划,发挥整体竞争优势,构建统分结合、纵横配套的人才政策体系,促进人才政策集中发力、效应叠加,打造济南人才工作品牌。
二、加快引进创新创业高端人才(团队)
1.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深化提升5150引才计划,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以各类企业、园区、产业基地等为依托,面向海内外重点引进并择优支持300名(个)左右高精尖缺领军人才(团队),着力打造拥有关键技术、引领新兴产业、带动转型升级的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分创新、创业两类。对入选的团队,市财政给予1001000万元资助,对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市财政给予50500万元资助,县(市)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给予配套资助。优先支持各县(市)区已纳入支持范围的人才,获得社会性资金(包括创业投资机构、银行、其他类型金融机构等)支持或与本土企业嫁接创业的人才。上述人才(团队)在享受经费资助的同时,符合政策的可申请政府性创新创业相关资金(基金)支持,依据项目质量、规模和预期效益评估情况,予以优先支持。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依据研发投入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产品研发创新扶持。对全市产业发展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具有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顶尖人才(团队),经认定,可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给予最高5000万元特别支持。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其中,创新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创业类由市科技局具体实施。
2.泉城院士智力集聚计划。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及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组织开展院士专家泉城行、院士智力项目对接等活动。支持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院士专家智力,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重点领域分批次建设80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加快推进高层次产学研深度合作。新认定的市级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市财政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主要用于工作站的条件改善、项目合作和人才培育。每三年评选一批绩效突出的优秀院士、专家工作站,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追加扶持。新认定为省级以上院士工作站的,给予最高30万元创新扶持。泉城院士智力集聚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市科协具体实施。
3.泉城高端外专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外籍人才引进力度,力争经过5年努力,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个)左右我市经济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外国专家(团队)。对高端外专项目实行年薪、国际旅费、生活费等资助,单个项目每年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最多连续资助三年。入选国家、省级重点外国专家项目的,可给予最高1:1的配套资金支持。泉城高端外专计划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组织实施。
4.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优化提升千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建立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发布制度,面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械装备、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金融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鼓励支持各行业特别是企业、园区大力引进一批急需紧缺创新创业人才。对企业和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经认定,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生活补贴,期限为3年;新进入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的博士后,按其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企业新引进的海外高校、国内985211重点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重点高校优秀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生活补贴,期限为3年。经费由市、县财政各按50%承担。对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带技术、带专利、带项目、带资金来济创办科技型、成长型企业的创业人才,经评审,给予一次性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支持。经费由市、县财政各按50%承担。泉城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集聚计划,分为创新类和创业类。创新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创业类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
三、大力培育重点专业重点领域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1.泉城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培育以领军型人才或技术型专家为核心的创新团队,依托我市重点行业、关键领域、优势产业的平台和项目,实施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的创新活动。每年遴选支持优秀创新团队20个左右,支持周期3年。入选团队在支持周期内,市财政给予最高120万元创新扶持。泉城优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市科技局具体实施。
2.泉城科技创业企业家培育计划。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重点支持培养200名左右既懂科技又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成为高新技术产业或现代服务业领军人物的科技创业企业家,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科技创业主体。入选培育计划的,集成发改、经济和信息化、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金融等与创新创业相关部门的政策资源,进行综合扶持。定期组织前往境内外科技创业先进地区开展专题研修和技术成果、产业合作等对接,研修费用和交通费用给予补贴。泉城科技创业企业家培育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市投资促进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3.泉城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本土优秀人才培养和储备,在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技能技艺等我市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以及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遴选培养一批具有领军潜能、创新潜力的中青年骨干人才。每年遴选一批,每批100名左右,培养周期3年,给予入选者每人每年5万元资助。支持和鼓励培养对象开展进修培训、合作研究等。泉城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金融办等部门组织实施。
4.泉城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围绕支撑济南制造、济南创造,制定实施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以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与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首席技师工作站和高技能人才创新联合体建设,深入开展金蓝领培训计划和技能大赛。到2020年,实现技能劳动者总量新增2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泉城高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计划,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组织实。
5.泉城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健全完善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力争5年内引领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6000人,带动就业2万人,县(市)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大学生创业园覆盖率达到100%。在济大学生自主创业、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分别享受最高额度10万元、300万元的政府贴息创业担保贷款;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领取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可按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申请领取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加大大学生创业培训力度,举办大学生创业大赛、创业论坛和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每年重点扶持10家左右具备领军潜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大学生新创企业。泉城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四、做优做强各类人才发展平台
1.科技创新平台。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合作,大力推进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支持县(市)区、园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机构。加强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等重大源头创新平台建设,规划建设区域性产业创新综合研发基地。大力引进高校院所及其分支机构,一事一议给予扶持。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新获批国家级、省级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扶持;新获批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工作站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5万元扶持。鼓励我市企业在域外建立研发中心。
2.创业孵化平台。鼓励建设新型孵化器、专业孵化器和海外孵化基地,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及其他社会力量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完善梯级创业孵化体系,为人才创业提供物理空间和专业化服务。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对列入泉城众创空间支持计划的,每个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加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扶持,在孵企业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孵化器10万元扶持。鼓励科技园区载体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扶持。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计划,在条件成熟的园区、企业等不同载体,评选一批创新创业基地,每个基地给予最高100万元扶持。
3.资源共享平台。支持高校院所、行业领军企业及其他各类创新主体对外开放共享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可依据相关规定获得相应补贴。建设泉城科创交易大平台,打造集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和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科技中介服务中心。建设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推动专利技术的收储、交易流转、产业化。实施推动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与推动科技人员自主创业双推工程。驻济部属、省属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在济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可申报我市人才引进项目。
4.科技金融平台。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拓宽科技创新融资渠道,形成政府、银行、担保机构、投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发起设立股权投资母基金,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形成较大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群。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专利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市、县(市)区共同建立风险资金池。鼓励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实现上市、挂牌的按规定给予补贴或奖励。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人才创业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支持商业银行建立特色科技支行,探索建立独立法人科技银行。建立创新创业项目和金融资本对接机制,定期举办人才项目对接会、投融资洽谈会、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资本对接推进会,搭建金融机构、风投机构与高新技术项目充分对接平台。
五、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1.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意见。加快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人才管理体制,协同推进人才培养、评价、流动、激励、引进和投入保障等机制改革,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扎实推进济莱协作区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试点。建立引资与引智同步推进机制,强化招商引资政策与引进人才政策的叠加共振,以招商项目为载体打包引进领军人才和团队。制定出台推进园区人才优先发展和加强金融人才、物流人才、智库人才等专门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各地各单位对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进行差别化探索。
2.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修订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整合人才公共服务资源和项目,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企业注册登记、职称申报、医疗保健、社会保险、落户、居留、子女就读等服务,切实提升人才服务效能。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建设,推行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加快推进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建设。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集体户口。完善人才住房保障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园区、企业自建人才公寓。泉城5150引才倍增计划入选的外籍人才及其家属符合相关条件的,在办理人才签证、人才居留和来华定居等手续时,享受国家重点引才计划相关便利政策。
3.加快人才服务市场化社会化进程。制定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办法,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交易等人才服务业发展,提高人才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水平。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快人力资源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集聚知名猎头、招聘、培训等中介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给予配套支持。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海内外高等院校、社会组织等签订长期引才合作协议,每年组团赴海外及国内重点城市开展专题引才推介活动,为企事业单位搭建长效引才融智平台。完善引才激励办法,对引才业绩突出的社会组织及个人给予奖励补贴。完善创业导师制度,建设多层次、专业化的创业导师团队。成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发展促进会,搭建人才交流、学习、合作平台。
4.完善人才激励制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由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泉城功勋人才的,每人给予200万元津贴。经自主培养申报成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专家(杰出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省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的,在享受国家、省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
六、推进机制和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泉城双创人才计划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按照党管人才要求,牵头做好综合协调、政策完善和督查考核等工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相应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季度例会、工作报告和人才工作联络员等制度,及时会商解决计划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各职能部门拟出台的人才项目和政策文件,须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出国引才等重大活动须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统筹指导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保障经费投入。建立市、县两级人才发展专项投入保障机制。市财政设立每年规模1亿元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增加财政预算,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引才奖励等;其他各专项资金中用于人才项目的,原部门职责不变、资金渠道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发挥股权投资基金、财金投资发展基金、重点产业投资发展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等政府投入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加大投入,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加大市级现有专项资金整合和跟踪问效力度,避免重复资助、无效资助和违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应依据本意见,制定实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相关财政资金纳入预算、足额安排、优先保障、规范运作。
3.强化督查考核。加强对人才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对不兑现、不落地的严肃问责。强化政策执行的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优化调整。将泉城双创人才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
4.严格准入退出。建立严格的人才准入机制、科学的作用发挥评价机制、畅通的升降级和退出机制。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加大扶持力度;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降低或取消激励政策;对存在品行不端、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建立黑名单联网制度,取消其相关人才待遇。
5.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工作机制。统筹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的工作平台。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媒介宣传推介我市人才政策和发展环境,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对人才工作品牌和优秀人才事迹宣传力度,弘扬创新精神,培育创客文化,不断浓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社会氛围,努力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暂未列入本计划的人才项目,根据我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纳入泉城双创人才计划体系。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或细则。我市此前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