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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10-25 09:25:00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鲁政发〔2018〕7号)、《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字〔2018〕125号)、《关于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的意见》(鲁政字〔2019〕143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工作,充分发挥标准“领跑者”在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助推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征集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项目(2020—2022年)和2019年度推荐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推荐行业范围。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确定的“十强”产业,以及消费品、环保等社会关注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推荐行业集中度较高、行业规模大、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售额在全国领先、具有较高的顾客满意度和品牌知名度并且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鼓励发展的行业。
(二)推荐标准要求。推荐标准应当是主要指标在国内领先,全部指标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技术水平领先,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产品标准或者环保技术标准。
列入2019年推荐目录的标准,应当已经在国家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标准应当实施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标准实施效益。推荐标准应当具有良好的实施效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四)标准实施保障能力。企业应当具有良好的管理水平,保证企业标准能够有效持续实施。
二、推荐要求
(一)各市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基本要求,组织填写《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项目(2020—2022年)汇总表》(见附件1)、《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2019年度推荐目录汇总表》(见附件2)。2019年推荐目录数量不得超过3个、培育项目(2020—2022年)每年不超过5个,并按推荐的优先顺序逐一填写。
(二)对于推荐目录,要按照基本要求,组织填写《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项目说明表》(附件3),对标准所属行业、企业状况、技术创新情况、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及先进性、标准实施效益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一项标准中所列的主要技术指标可以不止一个(例如,一个产品的安全性能,可以包含多个具体指标)。
三、工作要求
各市市场监管局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做好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项目和推荐目录的填报工作。有关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以书面文件(一份)和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
联 系 人:张风林 联系电话:0531-88527341
电子邮件:zhangfl@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
邮 编:250014
附件:
1.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项目(2020—2022年)汇总表
2.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2019年推荐目录汇总表
3.山东省企业标准“领跑者”培育项目说明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