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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市科学技术局2022-04-12 02:16:00
各区县科技局、人社局,高新区科工信局、工委组织人事部,经开区工科局、工委办公室,文昌湖区经发局、工委组织人事部:
为做好2022年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报工作,按照淄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淄组发〔2019〕31号)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科技部门备案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国家级“星创天地”、省级“农科驿站”,或人社部门认定的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
二、申报材料
1.《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运营机构注册证照(扫描件),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报告(主要包括众创空间建设运行情况,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开展情况,入驻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经济效益,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推动产学研合作情况,开展乡土技术人才培养和农村群众培训情况等情况),众创空间制定的扶持创业创新优惠政策情况,入驻实体享受众创空间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水电费补贴等创业创新扶持相关材料,众创空间协助落实税费减免、创业培训补贴等政策相关材料,创业导师队伍及管理团队资料,入驻众创空间实体名册、创业创新实体基本信息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星创天地/农科驿站基础设施照片,制定的规章制度,与科技服务依托单位合作协议,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名单,科技服务工作日志、台账,培训通知、培训对象名单等培训台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相关材料,带动帮扶村名单等。
3.除上述材料外,鼓励申报单位提供相关特色服务、经济、财务报告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各载体按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后,分别向注册地所在区县科技或人社部门申请,区县科技、人社部门初审后,分别推荐上报市科技、人社部门。市科技、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奖励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扶持资金。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需加盖载体公章),按照封面、目录(含附件目录)、《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请表》、相关附件及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不同章节间用彩页分隔,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分别报送区县科技、人社部门。
区县部门初审后,填写《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纸质申报材料和《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申请表》《淄博市示范性众创空间资金奖励汇总表》电子版分别报送市科技、人社部门。
2.时间安排
各区县科技、人社部门于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汇总后分别报送至市科技、人社部门。
五、联系方式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电话:3183548 邮箱:zbkjjgxk@zb.shandong.cn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322室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科
电话:2791855 邮箱:zbsrsjjck@zb.shandong.cn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附件: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