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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州市人社局2022-05-09 10:00:0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将《德州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德州市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服务,优化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和指导方式,引导企业科学确定、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建立健全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激励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建立体现技能价值导向的技能人才分配制度,大力提高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和经济待遇,不断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助力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推广应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市、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指引》的学习和理解,全面准确掌握《指引》内容,提高对企业指导和服务的能力水平。通过组织企业人员培训、深入企业推介指导等方式,送政策进企业,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和人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企业理解和掌握《指引》有关内容,引导企业优化本单位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和提升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围绕《指引》指导性、引导性、服务性等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学习运用《指引》,营造本地区企业学习应用《指引》的良好氛围。
(二)选取试点企业提供精准指导服务。市、县人社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布局、企业和技能人才状况等因素,按照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在本地经济发展主导行业中,选取1家技能人才较为集中的企业作为优化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试点企业,在对试点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待遇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指引》有关内容进行精准指导,争取试点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得到明显优化。各县市区要深入总结试点成果,加大对典型示范的宣传力度,将成功经验逐步向其它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交流和推广,做到“指导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不断扩大覆盖面,激发本地区企业建立健全科学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优化企业薪酬调查数据信息服务。扎实开展企业薪酬调查,根据地区行业特点,优先选取技能人才较为集中的样本企业进行调查,加强指导服务、确保数据质量。在数据汇总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发布符合我市技能人才薪酬特点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作为企业招聘技能人才以及开展技能人才工资集体协商的参考信息,并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公布,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求职者提供查询服务,更好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价格体系的形成。
(四)拓宽渠道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制度,对取得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培训工种和级别给予企业4000-6000元/年/人的培训补贴资金。持续开展“金蓝领”培训,以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生产岗位急需的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为培训主体,按照培训工种和级别给予培训机构或企业3000-5000元/人的培训补贴。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与企业利益相一致的政策导向,为企业提供参考和解决方案,抓紧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国资、工信、住建、交通等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共同开展培训、宣讲、咨询服务等工作,引导企业在内部分配中,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形成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的激励导向,着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提高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三)加强工作调度。市局将每季度调度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典型案例要及时报送。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试点企业名单请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市局劳动关系科。
联系人:刘波、朱志乾, 联系电话:0534-2687151
邮箱:dzrsjldgxk@dz.shandong.cn
附件:《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