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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人才资讯
来源:临沂市人民政府2023-10-24 11:30:00
为认真贯彻“一切工作到企业”、“服务产业抓人才、产业发展聚人才”的工作理念,推动人才与产业深度融合、良性互动、螺旋上升,强化我市“量质齐升、两年万亿”行动人才支撑,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鼓励建设人才飞地引才
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人才飞地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企业到市外发达城市建设研发机构,市县两级依托国有企业在创新资源比较富集的城市设立协同创新中心,对作用发挥较好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资金补助,力争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设人才飞地50个。人才飞地全职引进的博士、硕士及专业技术人才、本科毕业生等享受我市引进人才同等政策。
二、切实加大柔性引才力度
帮助市内每个优势产业和战新产业联系对接一批顶尖专家人才,每家重点产业龙头企业至少联系对接一所高校院所。支持企业与各类人才团队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对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项目,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扶持。从市内外高校院所选派优秀专家人才到企业开展助企服务行动,对作出贡献的给予绩效、股权等奖励。对柔性引进的人才,在薪酬、住房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优先推荐申报重点人才工程评选。
三、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引才
设立事业单位招聘“企业人才”专项,用事业编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至少在企业工作3年。支持企业与驻临院校合作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院校提供编制和基本薪酬,人才在企业工作,由企业落实绩效待遇。在国有企业设立人才引进“民企专项”,利用国有企业员额为民营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聘任优秀临沂籍在外人才、涉临人才担任“人才大使”以才荐才,对引才成效明显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依托市县两级人才集团成立猎头公司,发起成立由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参加的猎聘联盟,精准对接服务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推广费县百沃高层次人才双创园、临港经济开发区方舟创园“以才引才”模式,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
四、大力推动校企协同育人
建立适应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的驻临院校专业学科动态调整机制,把市场供求、就业质量作为设置调整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着力培养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力争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保持全省前列,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稳居全省第一方阵,实现每年培养技术技能人才7万人。力争到2025年各产业集聚区均与高校院所组建产教联合体,依托链主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产教融合共同体25个,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推动高校、职业院校合作设立校办企业和“冠名班”、“工匠班”,支持校企共建产业学院、创新基地、实践基地、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五、强化技能人才专业培训
扩大“金蓝领”培训规模,每年培训600人以上;依托驻临院校组织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5万人次以上。鼓励企业建立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对符合条件的给予15万元奖励。持续举办“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每年选拔高技能人才7000人左右。组织驻临院校教师开展“送教进企”活动,帮助企业提升职工技术技能水平,每年培训1.2万人次以上。
六、健全技能人才评价机制
大力推进技能人才评价下放企业机制改革,3年内实现具备条件的规上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覆盖。积极培育发展第三方评价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考虑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确定技能人才薪酬。
七、畅通青年人才就业渠道
驻临院校每年组织在校学生至少接受1次沂蒙精神教育、听取1次市情推介。每年利用寒暑假组织至少2万名临沂籍大学生开展家乡行活动。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驻临院校毕业生留临率提升幅度较大的,给予适当奖励。聚焦市外高校临沂籍毕业生、驻临院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云招聘、校园招聘、“产业人才”专场招聘等活动,及时足额发放青年来临“见面礼”、来临实习补贴。依托临沂人才综合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和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岗位信息,实现毕业生供求信息及时精准对接。
八、加强人才住房保障
3年内在全市筹集1万套租赁型人才公寓,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即可申请入住,3年内租金按市场价格的10%、第4年30%、第5年50%收取。鼓励企业在销售价格15%幅度内面向各类人才优惠销售住房,符合条件的人才,同时享受购房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园区利用企业自有闲置土地、园区配套用地等,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并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九、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高层次人才到全市公立医院就医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到重点景区旅游享受免门票服务,子女入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在全市范围内的公办学校(幼儿园)统筹安排。推行人才认定、政策查询、沂蒙惠才卡申领“线上办理”,青年人才津贴实行“无形认证、免申即享”和按月发放。在中心城区、县城和人才相对集中的园区建设人才之家、青年人才会客厅等,常态化开展人才交流联谊活动。
十、完善人才正向激励机制
增加各类人才在各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党员、“两代表一委员”中的比例,表现优秀的在入党、晋升、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适当扩大市级人才工程数量,每年集中评选表扬一批伯乐企业家和各类优秀人才。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典型事迹,讲好人才故事,营造尊才用才良好氛围。